【01百科】點解總統選舉係四年一次? 配合國會選舉體現權力制約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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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四年,美國人就會選一次總統,成為全國甚至全球焦點。
四年一任,當然不是隨意,而是經多番討論及設計。除了因為它的長度足以施政之外,亦考慮到與國會選舉互相配合,體現權力制約。

每隔四年,美國社會就會因為總統大選而鬧得熱哄哄。(路透社)

在古希臘,有所謂雅典式民主,城中大小事務也由市民公投決定,是為直接民主。但在現今社會,組成複雜,當然不大可能這樣做。所以所謂的民主,其實也是一種間接民主(代議民主),由民眾推舉出代理人來管理社會。而美國人四年選一次總統,其實就是每四年選一次代理人。

但為什麼要四年選一次,而非更長或更短?雖然自第一任總統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以來,都已經確立了四年一任的原則,美國憲法第二條亦列明總統四年一任,不過到底應該幾多年選一次總統,其實不時有討論。總統施政畢竟要時間見效,任期太短不實際,但亦有人提出七年一任。

第三任總統傑佛遜是《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是建國重要人物。(美國白宮)

四年換屆 「踼走」表現差者

第三任總統的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在1805年,曾經寫下他的想法,指出七年的任期太長了,如果總統做得不好,應該在更短的時間就有機制換走他。傑佛遜的看法是總統應該有八年任期,但在第一個四年結束之時,社會可以審視他的政績,決定是否要換人。

四年一任的另一個好處,在於可以與眾、參兩院的選舉互相配合。美國的參議員一任六年,但不會每六年一次過改選全部議席,因為這樣或許會令施政失去延續性,一時間轉變太大。所以參議院的議席會分三批改選,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至於眾議院兩年一任,自然也是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

與國會選舉梅花間竹 有助中期檢討

如此一來,總統四年一次,但在任期的中間點──即兩年之時,其實會有一次國會改選,不少人也會視之為總統的中期成績表,以此檢討總統在過去兩年施政的表現。一般來說,總統所屬的政黨在中期改選之中,都會得票比較差,另一個政黨通常會贏取較多議席。例如在奧巴馬上任之時,民主黨在參、眾兩院都佔大多數,但到任期之內,陸續失去了兩個院的多數議席,不敵共和黨。

美國總統權力奉行的原則,稱之為麥迪遜模式。(美國白宮)

美國的政治制度中,總統作為行政機關首長,權力受到立法及司法機關制約。這個理念稱為麥迪遜模式(Madisonian Model),由第四任總統麥迪遜(James Madison)奠定。芝加哥大學法律教授波斯納(Eric Posner)以一言蔽之,就是美國要的是一群領袖,而非一名領袖。這一原則,在總統四年一任之中,可謂充分表現出來。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