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篇.龍紋身〉
撰文:許玉珠
出版:更新:
有說龍紋身不能刻上五爪,以四爪為佳,此話是否有根據?追古溯源,中國古代服飾中就有五爪龍袍與四爪蟒袍之分,繡有九條五爪金龍的長袍是「九五至尊」皇帝所專用;而貴族與大臣只能用繡有四爪龍的長袍,稱「蟒袍」。清代的《大清會典》明文規定:「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亦有說法指如命格不夠硬、體質虛弱者,受不了象徵天子的五爪龍,尋常人承受不了其威猛與權威,易生意外。此外,紋龍的時候不能為其點睛並忌以赤紅上色:失去雙目巨龍,沒法看清周遭環境,只能服從於紋身者;點睛就如賦予牠健全生命,顯得更威猛,難以降服,而上了赤紅色的龍,更是嗜血兇殘,紋身者易有血光之災。
有趣的是,西方的龍與東方的形象、定位迥然不同。西方龍多為邪惡的象徵,有如蝙蝠形狀的翅膀,面目猙獰,懂得噴火。聖經的《啟示錄》第十二章記載道天空出現七頭十角的大紅龍,後來進一步說明「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龍在聖經中是撒旦的化身,會迷惑人心,令人步入邪道。在中世紀,歐洲亦出現不少英雄屠龍的文學作品,如長篇古詩《貝奧武夫》中被欲望支配,報復心強的龍終死在英雄貝奧武夫刀下。龍在西方的文化或宗教中亦偏向扮演負面角色,與中國的神聖形象大相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