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隱瞞財困收$9.6萬元工程費後失聯 董事被判監8個月
一間裝修公司自2021年9月起受委託進行裝修工程,涉分別兩次收取費用時,隱瞞公司財困狀況,又以不同藉口拖延工程,最終失聯。海關其後拘捕涉事公司董事兼銷售人員,經調查發現,他將事主支付的9.6萬元工程費用於公司其他開支,卻未曾為事主安排任何裝修工程。案件今日(29日)於法院審訊,涉案董事及其裝修公司均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法庭指被告在明知情況下向受害人作出虛假商品說明,同時考慮到被告未能作出賠償,最終判處男董事即時監禁8個月,其裝修公司亦被判罰款3,000元。
案情指,事主於2021年9月委託涉事裝修公司,在其位於粉嶺的新購物業進行裝修,包括全屋裝修及訂製傢俬。同年10月至12月,事主收到案中被告(即涉事公司董事兼銷售人員)向其發出的傢俬報價單及裝修工程報價單,總工程費為19萬元,其後事主支付總費用的一半,即9.6萬元。
事主於2021年12月中旬收樓,並通知涉事公司安排裝修工程,惟被告以不同藉口拖延,最終答應安排於2022年1月24日開展工程,不料被告翌日失聯,亦未有安排任何裝修工程。海關經調查發現,涉事公司於2021年7月出現財政困難,被告將事主支付的9萬元工程費用於公司其他開支,卻未曾為事主進行任何裝修工程。
涉案者於2022年11月9日被海關拘捕並落案起訴,其裝修公司同以傳票方式被起訴。案件今日(29日)進行審訊,被告及其公司均承認控罪,最終被裁定罪成。法庭指,被告分別兩次向事主收取費用時已面臨財困,但相關費用只是支付公司其他開支,並無用於工程相關事宜,在明知情況下向受害人作出虛假商品說明;法庭同時考慮到被告未能作出賠償,最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8個月,其裝修公司亦被判罰款3,000元。
案件被告判刑是商品說明條例自2013年7月修訂起,法庭就裝修服務行業不良營商手法的最高刑罰。海關表示歡迎裁決,認為判刑具阻嚇作用,相信已對向業界不良分子清晰明確指示。海關會繼續關注不良營商行為,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
海關呼籲,商戶必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購買服務時,應光顧信譽良好商戶,保留單據等文件,如遇上不良營商行為,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應用於任何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