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大學生涉假文件連呃3人掠$165萬 扮公安陪87歲婦往內地開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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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18日)拘捕一名18歲青年,涉於去年假冒內地公安,騙走一名87歲老婦42萬元人民幣(逾45萬港幣);且揭發他另涉兩案,共涉款165萬港元。消息稱,被捕青年在本港一大學就讀,涉以假文件扮內地公安上門犯案,先以普通話及簡體中文接觸案中87歲婆婆,親身陪同對方到深圳申請網上銀行服務;又以同類手法轉走一名男文員戶口120萬港元;更食髓知味圖第三度向一名主婦落手,最終得手前難逃法網。

警方就拘捕涉案18歲青年(中),調查期間發現他另涉兩宗案件,合共涉款約165萬港元。(警方提供)

被捕18歲青年姓陳,為本港一間大學的一年級生。去年6月,他假冒「上海公安局官員」致電案中87歲姓姚退休婦人,指她牽涉一宗詐騙案,姚婦按指示提供住址、銀行帳戶和個人資料作「資產審查」,雙方以普通話和簡體中文溝通。

近一星期後,陳男假扮公安局官員直接登門造訪,更陪同姚婦往深圳申請內地中國銀行帳戶的網上銀行服務,取得姚婦的身份證和提款卡。事隔數天,7月3日姚婦檢查銀行戶口,即赫見其在內地戶口在短短4日內,有42萬元人民幣(逾45萬港幣)被轉入3個內地電子錢包和兩個內地銀行帳戶,終如夢初醒墮入騙局,同日報警。

差不多時間,去年7月6日,疑犯又以同類手法接觸一名40歲姓趙男文員,肆無忌憚前往對方住所,出示假文件令趙男信以為真,成功取得其銀行戶口資料和密碼「調查」。趙男於去年8月4日發現戶口兩筆共120萬港元的款項被匯入兩個內地銀行帳戶,一個月後決定報警。

而警方追查至昨日在疑犯位於旺角的住所作出拘捕行動後,搜屋時檢獲一張偽造的公安局授權證、一份印有廉政公署的偽造文件及一份印有「上海市國家保密局」的偽造文件,相信與姓趙男文員一案有關。其後查看亦在疑犯手機,揭發他曾以偽造文件往一名60歲姓王主婦住所企圖犯案,但得手前被捕。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人員跟進,陳男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