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惑地產經紀做二房東 拖業主租、吞港漂$26萬被捕 據悉涉60案
《香港01》早前(20日)率先揭發一間地產公司的董事兼任經紀做二房東「食夾棍」,拖欠業主租、私吞港漂按金,直至單位被貼有土地審裁處的通知書,港漂始知經紀一直拖租。據知,本月15日,警方接獲同類事件的報案,有內地生來港讀碩士前,向同一名經紀支付28萬元租屋,結果被業主追租,揭發經紀未繳付全數租金,被拖欠26萬元。警方展開深入調查,昨日(21日)拘捕該名32歲劉姓男地產經紀,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據悉,警方初步調查相信,事件涉及逾60宗案件。
《香港01》早前報道指,一名在中大讀碩士的內地生楊先生,去年8月透過小紅書「夾租」大圍名城單位。他向一間地產公司一名經紀一次過繳付8.4萬元整年租金,並付1.4萬元按金,租期由去年8月至今年8月。但搬進去3個月後,楊先生的單位貼有土地審裁處的通知書,他們始後才發現涉事姓劉地產經紀拖欠了業主兩個月租金,並無全數交予業主。警方於8月時曾接獲一名受害人向警方備案,並表示會自行向地產公司追討。
翻查資料,該名劉姓經紀為一間名為「安然地產」的公司董事。該公司於今年5、6月時易手,新店名為「柏傲地產」,劉仍然有在新店工作,但並非董事。柏傲於10月時發出通告,指劉已因私人理由離職,其言行及從事的業務與該公司無關。而記者於11月到柏傲了解,惟店舖已人去樓空。
調查揭經紀做二房東 分租予內地生但拖租吞按金
據悉,警方上周五(15日)接獲同類手法的報案,牽涉同一名劉姓地產經紀。事主同樣是港漂,在來港入讀碩士課程前,繳付約28萬港元予一名香港的地產公司職員,租住一個位於大圍的單位。惟他來港入住單位後,遭業主追收租金。報案人嘗試聯絡地產公司,卻發現該地產職員未有向業主繳付全數租金,並已經辭職及失去聯絡,逃去無蹤。
警方接報後,交由沙田警區刑事部人員接手調查案件。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發現該地產公司職員為公司股東。他涉嫌向不同業主租用單位,分租予內地留學生居住,卻拖欠業主租金,並侵呑內地學生預先繳付的按金及租金,拖欠金額總值約26萬港元。人員遂於昨日(21日),於落馬洲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32歲姓劉本地男子。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警方調查後,初步相信事件涉及60多宗案件,正深入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藉此呼籲,內地留學生在不同平台尋找香港房屋租住時切忌通過來歷不明的中介公司,須於簽署合同前了解合同細節,並親身到單位檢查,以免招致損失。
▼《香港01》早前報道,發現劉男曾任一間地產公司職員,其後已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