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5男用預付卡買iTunes卡洗黑錢 涉款1.05億元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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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油尖警區打擊洗黑錢行動,瓦解兩個犯罪集團,他們涉嫌利用預付卡購買大量Apple iTunes卡掩人耳目,再轉售套現洗黑錢。行動中5名男子涉嫌串謀洗黑錢被捕,涉及款項1.05億港元。

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謝子峰稱,警方進行代號「捲力」的執法行動,調查發現8間本地公司涉嫌利用預付卡(即prepaid 或者debit card),於2020至2023年間清洗超過1.05億元黑錢。他解釋,預付卡是儲值支付工具,可以存放金錢或用作付款,例如八達通和Alipay等。由於預付卡可以存錢及進行交易,故受法例規管,目的是預防有人匿名進行洗黑錢活動。警方今次行動發現有犯罪集團將來歷不明的錢放入一次性預付卡內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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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調查隊第11隊主管督察葉恩樺稱,警方於8月初在尖沙咀一間電子產品店外,拘捕一名懷疑用預付卡洗黑錢的59歲本地男子,在他身上搜出300張一次性預付卡及200張新買的Apple iTunes卡。

油尖警區再進行深入調查及情報收集,發現該名男子受聘於兩間紅酒貿易公司,用一次性預付卡購買大量Apple iTunes card以清洗不明來源的資金。同時,警方發現除此2間公司外,還有6間本地公司在相若時間,同樣利用預付卡洗黑錢。

警方鎖定持有人及董事身份,於前日(7日)展開代號為「捲力WHEELPOWER 」拘捕行動,再拘捕4名本地男子(42至59歲),他們是當中5間公司的持有人及董事,涉嫌「串謀洗黑錢」罪。行動中,人員檢獲約2萬元現金、多部手提電話、多部電腦、大量文件、一批銀行卡及一批總值共約18萬元的預付卡。

葉恩樺續稱,警方發現由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間,兩間紅酒貿易公司購買價值超過2,000萬港元、即超過4萬張的預付卡,繼而在不同的便利店和超級市場轉買大量同等價值的Apple iTunes card, 聲稱轉售套現現金。警方調查公司的背景,發現公司的生意額跟他們買預付卡的資金差天共地,而且貨源及貨款資金不明。

這手法俗稱用貿易形式洗黑錢,即使用不明來歷的資金購買貨品,然後再以低於市場價格賣予零售商,盡快將來歷不明的錢「洗乾淨」,然後再用這些錢購買預付卡,由跑腿搜羅其他保值或容易變賣的貨品,例如案中的Apple iTunes卡,過往亦曾購買電子產品、貴金屬等容易轉售的產品。

警方發現「U型」洗錢模式

除此之外,另外4間公司洗黑錢的方法亦有不同。首先是地下錢莊替海外國家及地區進行洗黑錢活動。地下錢莊一般幫助用戶匯款及提供貨幣兌換的服務。但今次案件,4間公司在3年內處理多間於日本註冊的公司及銀行戶口,將不明來歷的金錢流入香港的空殼公司及銀行戶口,進行多重洗錢活動,最後存入預付卡內。最詭異之處是預付卡又寄回日本當地消費。警方稱為「U型」洗錢模式,即將錢由外地經香港洗乾淨,再轉返原地。

另外兩間公司洗錢手法比較普遍,被捕人在香港打工或受薪,經過警方調查發現他們開了空殼公司,處理大量不明來歷的錢,該些空殼公司在港並沒有運作或者報稅紀錄。

所有被捕人現正保釋後查,須於十月向警方報到。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提醒市民,「唔租唔借唔賣」;做跑腿開戶口、用預付卡或信用卡進行消費也是干犯洗黑錢罪;商戶無論是否受監管,如果見到有不合理或古怪的消費模式,亦有責任向執法機構舉報。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借出、租出或售予他人使用。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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