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僱扒手盜信用卡購物 涉款$52萬 犯罪集團7人被捕包括兩骨幹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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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刑事部今年8月中起接獲3名市民報案,指在元朗一帶被扒手盜去隨身財物,包括銀包、現金、銀行卡等,當中被盜去的信用卡懷疑再被人用作購物,損失財物價值共約9萬元。警方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收集情報後,鎖定一個活躍於全港多區的扒竊集團,相信他們涉及另外5宗在上水、尖沙咀、柴灣及東涌發生的同類型案件,合共8宗案件的損失共達52萬元。警方前日(6日)展開行動,拘捕7名男子,包括一名持雙程證內地漢,其中4人已被檢控,周六(9日)上午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調查發現,該集團專門在內地招募扒手,盜去受害人信用卡後,轉交同黨到商店購買電子產品、藥物及現金券等。行動中被捕的當中包括集團兩名骨幹成員,全部7名被捕人涉嫌「扒竊」、「串謀扒竊」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警方並檢獲他們犯案時所穿著的衣物。

警方呼籲市民要時刻提高警覺,在人多的地方應好好保管自己的財物,並將隨身物品的拉鍊拉好。另外,「盜竊」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10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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