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扮買家扮入數 32名賣家共失$140萬貴價貨 警拘10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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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本年7至8月接獲多人報案,指有買家相約他們見面交收其在網上二手買賣平台出售的名貴手錶、手袋及手提電話等物品,並以支票付款。其後,他們發現支票未能兌現,懷疑受騙,於是報案,案件涉及最少32名受害人,損失財物總值約140萬元,東九龍總區刑事部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前日及昨日(24日及25日)展開打擊網上購物騙案行動,在全港各區拘捕6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4至55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當中一名33歲姓謝本地男被捕人已被暫控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今日(26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現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調查顯示,詐騙集團透過網上購物平台尋找放售貴價貨品的賣家,向賣家表示有意購買貨品後,便將無效支票經銀行入票機存入受害人戶口,亦會製造假轉賬情況,包括冒充銀行將手機短訊或偽造成功轉賬之圖片發送予受害人,賣家看到賬戶中顯示的銀行存入記錄後,便將貨品交予騙徒,而在發現該項支票存款不能兌現時,騙徒已經失去聯絡。
警員在行動中檢獲11部電話、11張無效支票及被捕人懷疑交收時身穿的衣物等,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如懷疑受騙,請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同時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10年,相關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