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與觀塘警區採新機制處理違規工廈單位 5月至今發7張警告信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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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自今年5月起,觀塘警區人員與地政總署採用新的轉介機制,以加快處理並跟進涉嫌違反地政條例的工廈單位。自推行新機制起,地政總署共發出7封警告信,勒令有關人士須在限期內糾正。

而觀塘警區特遣隊及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聯同消防處及地政總署人員,昨日(8月4日)下午在區內展開代號「擊靶」(BULLMARK)的跨部門聯合行動,打擊觀塘工業區內的違規處所。

行動期間,警方聯同消防處及地政總署人員在區內多幢大廈巡查,調查是否有人違規營業處所、沒遵從法例規定為處所提供消防裝置或設備或在工廈走火通道堆放雜物,違反香港法例第636章《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或違反香港法例第95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人員亦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地契條例,把處所用作非工業用途。

巡查期間,消防處人員在大廈內數處發現有違反消防條例的情況,並向有關人士發出共3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地政總署人員亦發現有一工廈單位涉嫌違反地契條例,因此向有關人士發出一封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