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首揭利用直播平台「打賞網紅」洗黑錢 拘14人涉款5.6億
警方搗破一個洗黑錢集團,拘捕14人包括3名骨幹成員,首次揭發犯罪集團透過開設網紅管理公司,利用網上直播平台打賞制度,清洗騙案犯罪得益,涉款5.6億元,其中約6,000萬元款項已證實與66宗騙案有關。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鄺燕婷表示,部門去年7月展開情報主導行動,經調查及分析後鎖定一個本地洗黑錢集團,發現集團透過兩間本地網紅管理公司,以及46個銀行戶口,利用網上直播平台打賞制度,清洗騙案犯罪得益。他們先以每個戶口約2,000元利益,招攬傀儡開設銀行戶口,要求對方交出銀行卡及密碼,之後以電話騙案、投資騙案等方式行騙,事主按指示將款項存入傀儡戶口。犯罪集團收錢後會多次轉帳逃避追查,亦透過本身開立的網紅管理公司,利用網上犯罪得益購買網上平台代幣,轉售予直播平台真實用家以清洗黑錢。
根據警方調查,涉案犯罪集團涉在2021年11月至去年7月期間,利用最少46個銀行戶口,清洗逾5.6億元犯罪得益,當中約6,000萬元證實與66宗騙案有關,包括33宗電話騙案、27宗投資騙案及3宗網上情緣騙案。涉款最高的一宗騙案當中,一名66歲退休人士接獲假冒官員來電,對方稱事主與內地騙案有關,要求事主交出銀行資料,事主提供資料後發現約6000萬元存款被轉走。
警方昨日(26日)在全港多處展開拘捕行動,以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拘捕11男3女本地人,年齡介乎20至59歲。其中3人是洗黑錢集團的骨幹成員,他們亦是涉案兩間網紅管理公司的負責人;其餘11人是傀儡戶口持有人,分別報稱為公司董事、裝修工、售貨員、跟車工或無業。被捕人正被扣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今次是警方首次揭發透過「打賞網紅」來洗黑錢的犯案方式,鄺燕婷形容手法新款。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瓦解一個活躍在本地的洗黑錢集團,行動中警方阻截459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並搜出大量證物,包括電腦、銀行文件、提款卡、手機、其他相關公司文件等,正追查涉案資金下落。據了解,招聘網紅是涉案網紅管理公司的業務之一,但被捕人當中暫不包括網紅,警方正調查涉案犯罪集團的規模有多大,亦正追查資金流向。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借出、賣出戶口作洗黑錢的刑罰遠超金錢利益,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