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招攬向「債仔」淋油收數 警拘15人包括9名青少年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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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有財務公司以年利率130%放債,一旦遇到「債仔」未能還錢,就會聘請三合會收數,以「搵快錢」利誘年少無知的青年上門滋擾、張貼恐嚇字條和淋紅油,半年間在沙田區干犯14宗同類案件,警方經調查後一網成擒拘捕15人,當中9人尚未成年,年紀最細為一名14歲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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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4男1女年齡介乎14至35歲,報稱學生、廚師、商人及無業,包括一名財務公司負責人、5名中介人,以及9名被委派收債的人士,當中9人未成年。他們涉嫌「刑事毀壞」、「遊蕩」、「以過高利率放債」及「違反放債人條例」罪名被捕,所有人正被扣查。
沙田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蔡棋韜交代案情指,沙田警區近日留意到區內非法收債活動有上升趨勢,今年2月起展開一個名為「火瞳」的打擊非法收債行動,偵破14宗由去年7月至今年1月發生的案件,揭發有財務公司以年利率130%放債,債務由數萬元至50萬元不等,若欠債人未能準時還款,公司就會聘請三合會收數,他們經網上遊戲、外出娛樂消遣、朋友介紹等方法進行招攬,並以「搵快錢」賺取數百元至數千元報酬作為招徠,吸引年少無知的青年代勞,上門滋擾、張貼有恐嚇成分的字條和淋紅油,警方檢獲大量證物,包括紅油罐、手機、電腦主機及被捕人犯案時所身穿的衣著,警方繼續致力打擊相關罪行。
蔡棋韜亦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遊蕩和刑事毀壞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被判囚2年和10年,即使被定罪人未成年,亦有機會留有案底,法庭亦可能判處羈留性刑罰,例如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或教導所,提醒年青人切勿被不法分子利用而斷送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