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全港逾130處塗鴉 警拘39歲行為藝術家涉嫌刑毀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拘捕一名39歲男子,涉嫌於1月至2月期間塗鴉全港超過130個地點,包括私人大廈、商鋪、學校外牆等。警方行動中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用的工具及身穿的衣物。
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行為藝術家,近日因失業而四出閒逛,並於全港不同地點塗鴉上同一款圖案,繼而被警方調查並拘捕。
警方表示過去數周接獲報案指全港不同地區的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外牆被塗污,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經過大量情報分析及調查,於今日(7日)下午3時許在沙田禾輋邨一單位拘捕一名39歳姓陳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員亦在該單位及另一個位於葵涌區的工廈單位,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用的工具及身穿的衣物。
警方指該名被捕男子涉嫌於今年1月至2月期間,分別於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區超過130個不同地點以黑色油漆塗污建築物或者公共設施外牆。被塗污的設施包括私人大廈、商鋪、學校外牆、電箱及天橋等。部份設施負責人在發現設施被塗污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強調刑事毀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