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拘五旬流鶯 揭按摩店違防疫規例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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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雜項調查隊,今日(20日)在觀塘輔仁街、物華街、康寧道及匯景道一帶展開聯合掃黃行動。其中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在康寧道拘捕一名53歲姓李本地女子,涉嫌「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人員亦在附近一個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避孕套、濕紙巾及潤滑油等。

物華街按摩場違防疫規例 4人遭罰款或票控

另外,觀塘警區雜項調查隊人員突擊搜查一間位於物華街的按摩場所,發現場所未有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保留3天內合乎法例要求的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結果。處所內1男2女職員,年齡介乎43至69歲,被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場所的本地女負責人亦將被票控。

觀塘警區今日(20日)進行掃黃行動,在康寧道拘捕一名53歲姓李本地女子,涉嫌「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公眾地方招攬人客賣淫活動乃觀塘警區重點打擊目標之一,人員會繼續留意相關情況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並會果斷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