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掃黃拘中年婦 按摩店違防疫例職員遭罰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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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雜項調查隊今日(13日)上午至晚上期間在觀塘輔仁街、物華街、康寧道及匯景道一帶展開聯合掃黃行動,當中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在輔仁街拘捕一名54歲姓劉本地女子,涉嫌「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亦在附近一個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避孕套、濕紙巾及潤滑油,觀塘警區雜項調查隊突擊搜查一間位於協和街的按摩場所,發現有關場所未有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保留3天內合乎法例要求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於是向一名50歳本地女職員及一名74歲本地男職員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有關場所的女負責人將會被票控。
警方表示,公眾地方招攬人客賣淫活動乃觀塘警區重點打擊目標之一,人員會繼續留意相關情況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且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並會果斷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