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聰赴內地與公安周年會晤 返港一日後始公佈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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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發新聞稿表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周一(10日)率領7人代表團前往廣西桂林,與內地公安機關舉行周年工作會晤,其後轉往北京繼續與相關部門交流。不過有別於特首、部份司局長及廉政專員,警方待代表團回港1日後,才發稿交代今次「內訪」。

盧偉聰周一率領警務處代表團往內地交流,警務處卻於周五才公布行程。(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據警方新聞稿指,盧偉聰於4月10日率領七人代表團前往廣西桂林,與內地公安機關作每年一度的例行工作會晤,並與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及公安部各業務單位代表進行會議。警方續指,會晤每年於兩地輪流舉行,至今共舉行25次,雙方就警務聯絡、邊防管理、刑事偵查、網絡及科技罪案、跨境犯罪、培訓、禁毒和反恐等共同關注的議題交換意見,並提出加強及提升合作成效的建議,爲未來1年業務交流制定明確目標。

盧偉聰並於周三(12日)率領部份團員轉往北京,於下午與公安部國際合作局會面及討論國際刑警相關事宜;代表團成員分別於周三及昨日(13日)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