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女商人走私茅台酒兼洗黑錢被捕 涉款逾1.4億港元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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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報稱商人的48歲澳門女子,涉嫌走私和清洗黑錢被澳門司警拘捕。司警指,有人涉嫌先後3次將不法所得款項、涉及1.4億港元的籌碼兌換成現金,同時曾應客人要求走私茅台酒至內地。行動中,司警檢獲現金、賭場籌碼和兩萬支茅台酒,共值約1.4億港元。
綜合澳門傳媒報道,涉案女商人姓金,48歲,為澳門人士,涉嫌透過皇朝區某酒莊進行走私茅台以及清洗黑錢活動。司警以對外貿易法及清洗黑錢罪,將她於本月2日移送檢察院處理。調查期間,有人否認從事案中犯罪行為,對現金來源作出不合理的解釋。
司警調查得知,涉案女子在今年8月至10月,嘗試先後3次將不法所得款項、涉及1.4億港元的籌碼,分別在澳門半島和氹仔兩間娛樂場兌換成現金,但由於娛樂場兌換大額現金籌碼需要出示流水帳,因此多番兌換無果。此外,上述酒莊曾透過不法途徑,應客人要求多次將茅台偷運到內地,亦會供貨予位於關閘的店舖。
上月30日,司警展開行動,到金女的酒莊將她拘捕,並在她位於新口岸區的酒莊、氹仔住所和北區貨倉以及多部車輛,檢獲約值 2,000萬元,包括港元、美元和新加坡元;以及84個、每個面額100萬元的賭場籌碼,約兩萬支、每支約值2,000元的茅台酒,以及電腦、電話及單據等相關文件。司警亦調查被捕女子的11名朋友和職員,有否涉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