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有人涉違規拍攝 司法機構轉介警方跟進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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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今早(31日)提堂,不少傳媒在場拍攝。不過司法機構晚上發新聞稿指,有司法機構職員今早(3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懷疑有人違規拍攝,已轉交警方跟進。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傳媒可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的圍牆外拍攝,但法院大樓A、B座地下出入口之間為行車通道,亦是上落車位置,基於安全考慮,目前不容許任何人士在該處拍攝。司法機構已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範圍多處當眼地方,豎立不准攝影的標誌。
司法機構重申,根據一貫的場地管理規則,法庭內不准攝影。至於法院大樓的其他公眾範圍,只有在獲得特別許可下,例如在舉行委任儀式後,傳媒代表獲安排在指定地點,才可以攝影。在制定上述的安排時,司法機構已考慮實際環境、運作的需要及使用者安全等因素。若職員懷疑或發現有人違規拍攝,會作適當處理,包括有需要時轉介警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