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昨日(8月3日)晚上接獲一名38歲姓陳男子報案,指早前回應陌生人發出的社交平台求職群組內的招聘廣告,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 於購物平台谷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事主遂按指示前後將約13.4萬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兩個帳戶以作平台購物之用。為獲取受害者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惟當事主與騙徒其後失去聯絡,才知受騙,於是報警求助。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