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私家車變臨時毒品儲存倉 警拘1男檢$2,300萬大麻花
撰文:林朗天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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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販毒集團以私家車作臨時毒品儲存倉,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於昨日(6日)在元朗進行打擊毒品行動,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49歲男子,並檢獲約111公斤懷疑大麻花及毒品吸食工具,市值約2300萬元。
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李文瀚表示,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收集後,發現一個活躍於新界區內,以販售大麻為主的販毒集團利用車輛闢作臨時毒品儲存倉,警方其後鎖定一輛停泊於朗屏邨停車場的私家車,並隨即進行埋伏行動。
昨日(6日)下午約5時,探員發現一名男子打開該私家車的車門,然後觸碰車內懷疑毒品,隨即上前截查。警方在男子身上檢獲車輛車匙、一部手提電話,以及8,000元現金。其後,再於該私家車內搜出8個尼龍袋及2個膠袋,發現當中藏有大量懷疑大麻花及一批吸毒工具,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
警方經點算後,所搜獲的懷疑大麻花共重111公斤,市值約2300萬元,而被捕的49歲姓麥男子為中國藉,報稱建築工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相信他屬於一個販毒集團的骨幹成員,當時正打算從車內取出毒品準備銷售。警方會循毒品來源及集團之前的活動進行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同組總督察羅禮謙續指,近年留意到有不法分子試圖淡化大麻的禍害,甚至美化其功用,令年輕人誤墮法網。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