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搜職工盟10地點 帶走黃逎元等3人 檢多箱文件電子設備
去年10月宣佈解散的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涉嫌未有根據《社團條例》向警方提交組織運作及財政等資料,警方國安處今日(31日)持法庭手令搜查職工盟相關會址和儲物倉庫等,據知被搜查的地點共有10處之多,其間職工盟前主席黃逎元、副主席鄧建華和司庫鍾松輝,分別被帶返尖沙咀警署、旺角警署及深水埗警署調查。警方同時檢走大批文件及電子設備等證物作調查。
警方國安處今早持法庭搜查令,率先搜查職工盟三處地點,其後搜查範圍擴大,增至全港約10個地點之多。消息稱,警方懷疑職工盟將大量資料移送至佐敦、葵興及沙田三間已停止運作的培訓中心,除了搜查這些培訓中心,還搜查職工盟相關會址、儲物倉庫,以及多名職工盟骨幹成員的住所及辦公室。
至下午2時許,人員搜查旺角彌敦道永旺行職工盟會址後,職工盟前主席黃逎元由會址被帶走,多箱載有證物的膠箱亦被抬離永旺行會址,運上密斗貨車。另一邊廂,警方到位於佐敦的四海大廈職工盟培訓中心搜查,下午2時許,警員帶走大量證物,前司庫鍾松輝被帶走。此外,多架警車到達葵喜街華福工業大廈,警員調查後亦將大量文件、宣傳海報等運上密斗貨車。
警方今日的行動當中,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亦被帶署調查。據了解,黃逎元、鄧建華和鍾松輝三人,因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而被警方帶走調查。黃逎元被帶返尖沙咀警署,至於鄧建華和鍾松輝,則分別被帶返旺角警署及深水埗警署。消息稱,在囚的職工盟前秘書長李卓人亦在助查之列。
今年2月中,警方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向職工盟多名現任及前任骨幹成員發信,要求於限期前提供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境外組織聯繫等資料。據悉,職工盟在3月24日回覆警方的信件中,未有包含警方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根據《社團條例》第16條,如獲送達書面通知的人,沒有遵從有關通知的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均屬違法。
警方懷疑職工盟收取與外國政府有關組織資金
消息稱,警方懷疑職工盟過去多次收取與外國政府有關組織的資金,包括於1994年至2013年間,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旗下勞工組織,合共1,300萬港元的資助,部份資金更被用作2014年「佔中」等用途。另外,職工盟亦被指於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積極推動成立不同界別的新工會,並聯同有關工會多次發起「全港罷工」及鼓動多區的非法集會等大規模反政府活動。警方國安處正就事件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