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強檢大廈確診者拒入隔離營 3居民涉妨礙公職人員遭檢控
撰文:林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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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在前日及昨日(9日及10日),於各染疫大廈進行圍封強檢行動其間,發現有3名檢測呈陽性的居民後,逐發出「隔離令」,惟經惟詳細解釋,3人仍然拒絕遵從指示前往「社區隔離設施」。經警方協助衞生局作出調查後,於今日(11日)已根據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妨礙公職人員」罪向法庭申請傳票,對3人作出檢控,又指會與衞生當局商討進一步行動。
根據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相關人員有權把有關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可能觸犯「妨礙公職人員」罪,可被罰款5,000元及判處監禁2個月。另外,如果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有機會被罰款5,000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