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掃旺角釣魚機賭場拘6人檢逾千元 另揭桌球室違規營業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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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旺角警區人員於昨日(24日)下午展開代號「犁庭掃穴」(LEVINGTON)及「蓄勢」(FULLBOOM) 的反罪惡及反非法賭博行動。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突擊搜查旺角砵蘭街211號一單位,並搗破一個非法釣魚機賭場。警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37歲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賭博場所」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另外3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0至57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其中4人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員遂向該四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方檢獲3部釣魚機、2部射擊遊戲機、1部雀鳥遊戲機、一批遊戲卡、讀卡器及1,120元現金。

另外,旺角警區行動部及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巡查期間,發現一所需關閉的桌球室表列處所正在營運。警員於該處所內發現一名本地男子、與一名本地女子光顧,並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員遂向該兩名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該處所管理人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而將會向他發出傳票。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