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用口向葵涌邨單位噴水 35歲同邨男子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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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一段影片,一名黑衣男子疑在葵涌邨的大廈內,用口向單位的門鐘、門柄噴水,事件引起邨內居民恐慌,警方亦接獲求助,展開調查,追查該名男子的身份。消息指,一名居於葵涌邨綠葵樓的35歲姓吳男子,今日(24日)自行到警署自首,聲稱自己是片中人士,於兩日前(22日)在邨內向單位噴水。據指被捕男子報稱地盤工人,聲稱到上址找朋友無果,後來向牆身打噴嚏。

根據該段長約5秒的影片可見,該名黑衣男子拉下黑色口罩,手持一個膠樽,並向兩個單位的門鐘、閘門噴水。有關影片標示的拍攝時間是前日(22日)傍晚6時許,惟未能證實出處,而發布影片的facebook專頁「葵青講場」引述網民Ho Chan,指影片拍攝於春葵樓、夏葵樓及秋葵樓。警方昨日(23日)接獲報案,案件列作求警調查。

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下午約6時40分在葵涌區拘捕一名35歲姓吳本地男子,涉嫌遊蕩、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以及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四條妨擾罪,他懷疑於葵涌區內大廈走廊向多個住宅單位的大門及門鐘位置用口吐水。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遊蕩罪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兩年。警方呼籲市民現正處於疫情嚴峻時期,應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