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葵涌工廈無牌酒吧拘59人 尖沙咀一酒吧違規營業 負責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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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新界南反三合會行動組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聯同新界南機動部隊於昨日(21日)晚上約11時30分突擊搜查葵青區葵豐街一工業大廈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酒吧。行動中,警員拘捕一名22歲男負責人,以及兩名分別24歲和17歲的男女職員,他們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另外38男18女,年齡介乎15至35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他們亦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員共檢獲520罐啤酒,74支烈酒及一批酒吧設備。
另外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今日(22日)凌晨約2時30分突擊搜查赫德道11號一樓上酒吧,發現該酒吧違規營業。該酒吧一名30歲姓曾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條例》(第599F章)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另外,酒吧內11男8女,年齡介乎24至48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強調,「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呼籲市民現正處於疫情嚴峻時期,應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