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17歲少女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 明午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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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被指策劃在不同地點放置爆炸品TATP,警方指經調查後,於今年7月5日被捕的一名17歲女子,已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將於明日(9月1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顯示,光城者案件至今共有14人被捕,國家安全處於7月5日拘捕5男4女,他們罪名為涉嫌「串謀策劃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罪,至7月12日再拘捕多4男1女涉嫌「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他們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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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7月5日,國家安全處經深入調查後,在全港多處拘捕5男4女,年齡介乎15至39歲,涉嫌「串謀策劃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4條。當日行動中,國家安全處聯同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於尖沙咀彌敦道一間賓館的房間內,破獲一個懷疑爆炸品實驗室。
人員於現場搜出炸藥、製作土製炸彈用的化工原料及儀器。行動中亦檢獲現金約3.5萬港元、約1萬港元的外幣及汽槍等。警方亦已凍結相信與案件有關的約60萬元資產。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招攬青少年製作爆炸品及企圖炸毀公共設施,包括海底隧道、鐵路、法院及街道上的垃圾桶,意圖增大無辜死傷,甚至計劃使用汽車炸彈進行襲擊。
至7月12日,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在全港多處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15至37歲,涉嫌「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4條。他們涉嫌與7月5日偵破的製造及意圖利用土製炸藥發動恐怖襲擊案有關。行動中,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各人的住所及工作地點,並檢獲一批涉嫌與案有關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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