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映會被票控犯聚  律師:是否私人聚會要看實際環境而定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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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區議員辦事處舉行私人電影放映會遭食環署「放蛇」掃蕩,在場約40人涉嫌違反「限聚令」被票控,活動召集人朱江瑋區議員認為該處非公眾地方,放映會亦屬私人性質,批評當局對私人及公眾地方的定義模稜兩可,亦有參與人士認為檢控不公平,會拒交罰款。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所謂私人聚會要看實際環境而定,一般是指親友之間的聚會,但若食環署能成功派人潛入會場,即「路人甲」亦能參與聚會,法庭會傾向認定該處是「公眾場所」,應受限聚令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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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罰款可被判監

陸又指,限聚令票控罰款為5000元,如汽車違泊被抄牌的「牛肉乾」一樣,屬於簡易程序,交了罰款就了事,但市民拒交罰款的話,法庭會向當事人發出傳票上庭審理,一旦敗訴未必只交5000元罰款,因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電影放映會是否私人性質要看實際環境而定。(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