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審訊|消息﹕可疑電話恐嚇三法官 揚言放人肉炸彈
男子唐英傑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佈活動罪名,該案是首宗審理的國安法案件,由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審理,並於今日(27日)裁定唐兩罪均罪成。由於案件敏感,警方及國安處皆駐重兵於法院戒備,惟防不勝防,消息指,有不法之徒透過致電法院總機,轉駁至法官杜麗冰辦事處後,向接線職員作恐嚇性言論,包括指斥三名法官為「狗官」,揚言要以人肉炸彈襲擊杜官,亦會斬死另外兩名法官。
警方稱,於今日(7月27日)下午約5時45分,接獲中區金鐘道一法院職員報案指其辦公室受電話滋擾及恐嚇。案件暫列刑事恐嚇,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消息指,今日下午5時許,一名可疑人士致電至高等法院總機,聲稱欲聯絡法官杜麗冰,人員遂將來電轉駁至杜官辦公室。辦公室職員接聽電話後,可疑人士指罵杜官是「狗官」,又揚言要放炸彈及人肉炸彈襲擊杜官。他又指另外兩名法官彭寶琴、陳嘉信俱為「狗官」,聲言會斬死他們,之後便掛斷電話。職員認為事態嚴重,遂報警求助。警方極為重視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交由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接手調查,暫無人被捕。
律政司表示,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並威脅其人身安全,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卑劣惡行,警方會將不法分子早日緝拿歸案,保障社會安寧。
司法機構則指,事件已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不適宜評論。司法機構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唐英傑案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今次已非首次有法官收恐嚇電話。去年12月3日,獲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接獲一通恐嚇電話。據了解,當日上午蘇惠德在辦公室收到一通恐嚇電話,據知對方為一名中年男子,通話中表示要「炸死你、老婆、同你個仔」,事後蘇惠德報警求助。
另外,今年5月28日,前年10.1國慶日非法集結案判刑,法官胡雅文判全案10被告中8人判囚,李卓人、梁國雄、陳皓桓等人囚18個月,單仲偕及蔡耀昌則准緩刑2年。胡官辦公室先後接獲至少三通可疑電話,由胡的同事接聽,內容包括侮辱及威嚇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