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連2日大嶼山查車檢43張假禁區紙 共拘捕及票控118名司機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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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連2日在大嶼山打擊駕車人士行使虛假文書罪行,分別在東涌道及嶼南道設置路障,截查來往車輛,共拘捕43名持有懷疑偽造封閉道路許可證(俗稱「禁區紙」)的司機。警方表示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聯同大嶼山警區人員繼昨(13日)於大嶼山南分區拘捕19名司機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後,今(14日)再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再拘捕24名司機涉嫌同樣罪名。
一連2日行動中,人員於大嶼山東涌道及嶼南道封閉道路共截獲35輛私家車、3輛電單車、3輛輕型貨車及2輛中型貨車,並檢獲43張展示於擋風玻璃及電單車車架上的懷疑偽造封閉道路許可證。人員共拘捕25名本地男司機、4名本地女司機、11名外籍男司機及3名外籍女司機,年齡介乎22至71歲,涉嫌行使虛假文書。
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部跟進。
另外,人員亦發現70輛私家車及5輛輕型貨車未有許可證進入大嶼山封閉道路,相關司機已被票控罰款。
警方呼籲,使用封閉道路許可證時必須於車輛當眼位置展示正本封閉道路許可證。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任何人凡意圖欺詐而 偽造、更改、使用,或借予或容許任何人使用本款適用的文件或其他物件;或製造或管有與本款適用的文件或其他物件極為相似的任何文件或其他物件,以致有刻意欺詐目的,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