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政府向IT公司索資料 警方佔9成 拒透露多少宗涉法庭命令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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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發表《香港資訊公開報告2016》,指去年港府各部門向資訊科技公司發出索取用戶資料要求有4, 303宗,近93%要求來自警方。報告又指,港大過去收集有關數據時,警方有別於其他部門,從未披露多少宗是據法庭命令發出要求,亦未有透露多少宗要求遭拒絕。報告促請港府檢討現行機制,並訂立指引規範,每半年主動披露有關統計。

港府索取資料遇阻 國際IT公司拒絕率達4成

《香港資訊公開報告2016》的數據來自港府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而披露的資料,以及Google、Yahoo、Twitter、facebook、Apple inc.、Verizon及微軟7間國際資訊科技公司的相關報告,統計港府向有關公司索取用戶資料及移除網上內容的要求宗數。

據報告統計,去年港府有關要求共4,637宗,比前年5,117宗減少約9%,而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佔絕大部分。不過,報告指該7間國際資訊科技公司對港府的要求,並非「有求必應」,據有關公司的資訊公開報告,對港府的拒絕率平均達40%。

綜觀各港府部門,警方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冠絕各部門。(資料圖片)

警方索資料冠絕各部門 惟披露資料亦最少

據報告所指,向資訊科技公司提出索取用戶資料的部門主為警方、海關、稅務局及通訊事 務管理局辦公室,當中大部分宗數都來自警方,去年便有3,997宗,佔各政府部門要求總計92%。

報告又指港大收集數據時,警方過去從未披露有多少宗要求,是據法庭命令而發出,亦未有如其他政府部門如海關等般,透露有多少宗要求被資訊科技公司拒絕。而據其他部門所稱,去年有14宗要求遭拒絕,但單就Google的資訊公開報告,已指去年曾拒絕港府239宗要求,顯示可能都來自警方。

促請委託第三方為港府檢討機制

就移除網上內容的要求,報告指警方從不向調查機構披露,如Google便曾公布,前年7月至12月收到香港警方要求,移除1條YouTube影片,原因是散布錯誤訊息指,警察在警車襲擊1名被捕人士。

報告建議港府應委託獨立第三方,檢討發出要求資料索取及移除網上內容的機制,同時訂立指引規範,並把指引向公眾發布,又要繼續如今年般,每半年主動公布相關統計。報告同時指,香港的資訊科技公司也應如海外公司般,發布資訊公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