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首破電子儀器駁車上電腦偷車案 拘情侶起回5車

一對情侶針對毋須使用車匙「撻車」的車輛,用電子儀器啟動車輛偷走。警方新界北警區採取拘捕行動,相信涉及15宗偷車案,當中5車被起回。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指出,留意到過去一年區內某些嚴重刑事案件均涉及偷車,尤其是私家車,包括利用掛假牌的車輛做毒品快餐車或與三合會相關的行動車輛,特別是過去3個月偷車的數字有所上升。警方因此進行針對性調查,以遏止相關罪行。

警方根據失車報告及情報分析,掌握目標人物的資料、其匿藏地點及存放失車的地點,本周一(24日)探員發現目標人士在八鄉錦田駕駛一輛掛上假牌的白色私家車,乘客座位的玻璃是損毀的,於是採取拘捕行動,於下午2時,趁他與女友登上私家車之際埋伏的警員上前截停,經調查證實車輛於早一日(23日)在牛頭角區報失,隨即以偷車及行使虛假文書拘捕該男子,在車上搜出偷車工具,包括鎚仔、螺絲批及電子儀器。
歹徒是利用硬物打爆車窗,由內開車門進入,再用電子儀器接駁行車電腦,在毋須撬匙膽的情況下啟動車輛。
警方隨後在八鄉、牛頭角尋獲4部失車,偵破14宗與失車相關的案件。換言之,今次共偵破15宗分別在元朗、天水圍,上水、落馬洲、牛頭角相關的案件,案發為去年8月至今年2月,共計15架失車,總值約90萬元,15架失車中起獲5架車,包括1架電單車和4架私家車。
被捕兩人均為本地人,情侶關係。其中姓李男子37歲,無業,有三合會背景;姓李女子30歲報稱做侍應。李男涉嫌偷車及行使虛假文件被落案,明天(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相信歹徒專吼毋須車匙「撻車」的車輛,用電子儀器直接連接車上電腦啟動。而歹徒偷車的目的是轉售圖利,至於有否涉及其他罪行,則有待進一步調查。
警方呼籲,盜竊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因應案情,警方會向法庭申請加刑。而車主亦要妥善保護車輛,包括泊車於設有閉路電視或保安員的停車場,為車輛安裝防盜及追蹤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