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藏槍案|23歲理大生網上發布港獨文宣 涉煽動分裂國家被捕
昨日(24日)警方於粉嶺欣盛苑拘捕一對母子,並於單位內檢獲胡椒球槍、伸縮棍及避彈衣等。兩人涉嫌管有槍械及彈藥、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原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負責,但警方調查發現,有人發布宣揚港獨文宣,遂將案件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被捕人士曾於社交平台宣揚港獨及散播仇恨,觸犯煽動及教唆分裂國家罪。
據了解,被捕23歲男子為理工大學一年級學生。他已被暫控管有槍械及彈藥、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三項罪名,明早(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其母則已獲准保釋候查。
李桂華:文宣宣揚港獨、散播仇恨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進展表示,被捕人透過外國購物平台入口有關武器,再集運到港,並拍照到社交平台發售。李桂華強調,如有人發售、購買或輸入有關武器,均屬違法,無牌管有槍械最高可被判監14年,進口戰略物資亦可被判監7年。
李桂華續指,警方於該社交平台亦發現大量文宣,文宣以不同形式及字眼,宣揚港獨及散播仇恨,內容以「香港獨立」、「抗共」、「勇武」為主,亦可能干犯國家安全法罪行。李又指,被捕人9月6日曾「圖文並茂」自稱於九龍區的非法遊行將刺鼻物體投擲向警方防線,並揚言會用更厲害武器對付警方,令警方特別擔心。
案中胡椒球槍款式與警方所用相近
李指,被捕人在實施國安法前及後,曾於社交平台發布有關文宣,「任何人士如果想睇,都會睇到」,惟他強調,國安法並無追溯期,而於國安法實施後所發布的文宣,則觸犯有關罪行。李桂華指,案中的胡椒球槍較少見,款式與警方所用相近,有待軍械鑑證科將再作調查,李重申武器從網購得來,相信與警方所使用無關。
警方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人於網上出售槍械、防護器具等。警方昨日(24日)突擊搜查欣盛苑一單位,檢獲1支胡椒球槍、1支伸縮棍、2把軍刀、3支氣槍、1件避彈衣及15個防毒面具。單位內一名23歲姓呂男子及一名49歲姓蔡女子被捕,兩人為母子關係。前者報稱大學生、後者報稱任職採購員。23歲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而49歲女子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據了解,被捕23歲男子為理工大學一年級學生。理工大學回覆查詢表示,若有學生涉及違法行為,校方會按既定程序詳細審視每一宗個案,並作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