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室外口罩令」趕絕煙民? 阿叔新招口罩開窿吸煙
撰文:楊婉婷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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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第三波疫情肆虐,政府不斷收緊防疫措施,擴大「口罩令」要求市民在室外、室內公眾地方,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均需配戴口罩,吸煙亦不獲豁免,政府更趁機呼籲煙民戒煙。惟有煙民發揮創意,自製吸煙專用口罩,在口罩中央剪出一個方形小窿,以便吸食香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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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上周一(27日)宣布,由周三(29日)凌晨起,不論室外或室內,市民在所有公眾地方必須戴口罩。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解釋,飲食及服藥等情況可獲豁免,但運動及吸煙則不在豁免之列,並稱希望煙民「能夠趁呢個機會戒煙」。
不過,有煙民為一解煙癮,一些人選擇「偷雞」違規吸煙,亦有人發揮創意,自製吸煙專用口罩。今日(3日)下午4時許,在旺角窩打老道街頭,有煙民站在垃圾桶前,配戴一個外形怪異的口罩,口罩中央被剪出一個方形小窿。煙民透過小窿吸煙,吞雲吐霧,吸食兩口煙後,他便匆匆滅掉煙蒂,換回正常口罩。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指明所有公眾地方及公共交通工具上須佩戴口罩,否則會被罰款2,000港元。規例又解釋「口罩」的定義,包括為作以下用途而設計或製造的覆蓋物品:以覆蓋口和鼻的方式佩戴,以保護佩戴者免受感染或空氣污染。
警方表示,就《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警方由相關指示生效日期起至今日(3日)凌晨5時,就公共交通工具接獲報告或進行巡查共126次,當中發出41次勸喻或警告,發出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3張傳票;而在指明公眾地方,警方接獲報告或進行巡查共994次,發出113次勸喻或警告,發出6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3張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