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理大學生會放置石膏像 指校方抬走致損毁 不排除索償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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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學生會今(13日)發文指,日前於校內大樓放置與反修例活動相關的石膏像,校方今日在未有知會學生會的情況下,派員抬走石膏像,造成石膏像嚴重損毁。學生會對事件予以最嚴厲的譴責,亦指不排除以司法程序向校方索償。

理大學生會指校方在未有知會學生會的情況下,派員搬走石膏像。(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 hkpusu fb圖片)

理大學生會今午在Facebook專頁發文,提及修例事件一周年,有理大學生製造了一個石膏像,並在學生會同意及支持下,於前日(11日)清晨把石膏像放置學生會大樓內,並用圍板封住,至昨日(12日)於學生會大樓公開展出。

至今日下午約3時,理大校方在未有知會學生會的情況下,安排保安及校方人員強行抬走石膏像,並引致石膏像嚴重破壞。學生會對學校粗暴破壞學生會的展品予以最嚴厲的譴責,要求校方作出賠償、公開移除原因並道歉,亦不排除以司法程序向校方索償。

理工大學回應指,就理大學生會於VA大樓擺放物品事宜,校方表示任何人士或團體使用校園空間或設施,均須得到校方同意,未經校方同意而擺放的物品,校方有權移走。就今次事件,校方認爲該物品所表達的信息會引起不安情緒,不應將其擺放在校園內。校方曾就此事與學生會溝通,要求他們從速搬走該物品,惟物品未被及時移走,故大學認爲有必要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