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披星」行動破旺角毒窟 拘11男女檢多類毒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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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19日)下午約3時進行代號「披星」的打擊毒窟行動,突擊搜查旺角山東街59號一單位,共拘捕11人。當中1名61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被捕;其餘5男5女年齡介乎45至67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警方共檢獲約19克懷疑「冰」毒、5克懷疑海洛英、18粒懷疑藍精靈、小量現金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如冰壺、針筒、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萬5千元。

警方旺角破毒窟,搜獲的毒品證物 (警方提供)

警方指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會調查被捕男女有否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不排除會向被捕男女加控相關罪行。

警方又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