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死刑日】香港最後行刑距今50年 囚犯臨終可破例飲酒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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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0日是第14屆世界反死刑日,而在23年前,香港已廢除死刑,最後一次行刑亦已是50年前。據懲教署自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較完善的資料庫,至1993年廢除死刑為止,有122人被判死刑處決,大部分是犯了謀殺罪的華裔人士,也有犯下戰爭罪行的日本人,較著名的有1962年三狼案的3名主犯馬廣燦、李渭及倪秉堅,最後一次行刑於1966年,犯下劫殺罪的越南籍男子黃啟基遭處決。
霎眼走過半世紀,繯首死刑的地點、工具、人物,俱成歷史往事及電影橋段,而懲教署有人員則接受訪問,重述當年香港極刑的8個細節。

香港在回歸前已有特赦案例。(資料圖片)

1. 法官披黑巾判刑

殖民時代,謀殺等嚴重罪行會由最高法院審理(現稱高等法院),高級懲教主任張智才指,當年經陪審員大多數裁定罪成後,法官在判刑前會跟隨英國法庭慣例,在假髮上披方形黑巾(Black Cap)。

現時你又何處來,帶你返回何處,由指定日期,將你吊至斃命,復由港督指定地點將你安葬。願上帝祝福你的靈魂!
副按察司麥菲,1962年《華橋日報》

2. 赤柱監獄H座「死囚倉」

死囚在被收柙、設有絞刑台的赤柱監獄H座獨立囚禁。H座共有6間「死囚倉」。張智才指,即使有些年份要處決超過6人,但H座不曾爆滿。死囚囚禁期間會享有家屬探訪權及「放風」的權利,亦可要求與天主教司鐸、其他宗教人士告解或會面。不過,死囚期間並無機會接觸其他在囚人士。

3. 發放津貼 也難找人任「劊子手」

死囚若未在限期前上訴或上訴失敗,港督會擇日處決,不過不會通知行刑日期,以免造成心理壓力。然而行刑前,人員會在H座絞刑室準備刑具,測試時發出的轟轟巨響,死囚應明白時日無多。由於香港並不常執行死刑,故此懲教署(前稱監獄處)沒編制人員專門負責處決,每次行刑都需挑選自願的「劊子手」。不過執行極刑畢竟是厭惡任務,即使每次會向行刑官發放75元特別津貼(當時足夠購買100斤泰國上等米),也難以吸引人員自動請纓。

在50年前的香港,高級懲教主任張智才的懲教署前輩都要執行死刑。(江智騫攝)
昔日的行刑台已成歷史,如今只在懲教博物館有仿製展品。(江智騫攝)
行刑官會使用度頸尺及換算表為死囚度身製造刑具。(江智騫攝)

4. 劊子手預演「度頸」

行刑官在刑期前7日開始預備,先向獄中醫生取得死囚的體重和頸圍,調整絞刑台繩索和繩圈的長度,因此監獄中絞刑又稱作「度頸」,身體越輕,問吊便要用上更長的麻繩。行刑手會製作與死囚體重相等的沙包,反覆演習拉開活門的程序,務求在真正行刑時可以「一擊即中」,避免死囚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張智才指繯首死刑的主要死因是頸骨在活門打開、身體下墜的一刻被拉斷。

5. 酒入愁腸最後晚餐

直到行刑前的黃昏送飯時,人員會告知死囚:「這是最後晚餐。」臨終前的晚餐會很豐富嗎?張智才翻查文憲,未找到最後晚餐的菜單,只形容餸菜「比較豐富」。而據懲教人員口耳相傳,監獄會破例讓死囚行刑前在獄中飲酒,最後一次感受酒精帶來的刺激。

6. 行刑多在清晨執行

根據監獄中的「行刑簿」,絞刑一般會在清晨6時至7時執行,故懲教人員在當天第一項任務就是行刑。坊間亦流傳處決會選擇在清晨,大家仍然熟睡時執行,是監獄考慮到行刑的聲音會驚動其他在囚人士,不過張智才指只是謠言,因死囚是被獨囚於H座,其他囚犯無從知道獄中有死囚,行刑聲也不會傳到其他囚室。

監獄署有一本硬皮簿記錄每年赤柱囚犯的死亡個案,包括處決(Execution)欄目,「三狼案」的3名犯人,在同一天晨曉之時被處決,每位相隔半小時。(江智騫攝)
「最後死囚」黃啟基清晨被處決後,法庭同日開庭判定死因,報道引述他死於頸骨脫節及脊髓爆裂。(香港公共圖書館,1966年《華橋日報》)

7. 行刑後吊屍1小時

死囚在行刑的早上被帶到絞刑室,行刑官、監獄監督及法醫亦已到場,也只有這3人送死囚最後一程。張智才指行刑官會先綁緊死囚的雙臂,將他帶到絞台的活門上,再為他套上沉重的黑色頭套,拉緊項上的麻繩圈。監獄監督確認所有程序,會指示行刑官拉動機關,活門應聲打開,被問吊者會因頸骨斷裂即時失去知覺。縱使被吊者一動不動,但房內3人會逗留約1小時,至法醫確定死囚經已氣絕為止。

8. 死後「續囚」監獄墳場

處決以後,死囚的家屬也不准瞻仰遺體,遺體由監獄處管理,無任何傳統中國的超渡儀式,便會直接埋葬在赤柱黃麻角道的監獄墳場,樹立的墓碑無名無姓,只得一個編號。根據當年報道,「三狼」由問吊至入土僅24小時。懲教人員會定期清理墓地,惟即使春秋二祭都不會允許家屬拜祭。遺骸下葬七年後,會被起骨並交由市政事務署送住沙嶺公墓或海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