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油麻地衝突涉毆被捕者 相關警員被投訴正放病假
11月18日晚上,警方包圍理大,大批示威者於油尖旺一帶堵路破壞,圖分散警力營救理大被困的示威者。當晚在油麻地,警方使用三輛小巴高速駛向人群,一度被指造成人踩人事件。今日(29日),警方於記者會上再作出否認,並進一步指出,小巴駛向人群的時間、地點,跟有多人受傷的事件的時、地根本不同。此外,當晚衝突中,有警員被拍到向一名已被捕人士連打七棍,警方指,相關警員已收到投訴及正在休假,而該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
小巴駕向人群跟人踩人事件 時間相差45分鐘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指,當晚有數以千計「暴徒」於油麻地及佐敦一帶堵路,投擲過千汽油彈,警方在別無選擇下,使用催淚彈驅散,於驅散期間,「暴徒」試圖逃避法律責任,「逃走期間不同位置有人跌倒」,警方整晚拘捕213人,當中33人報稱不適送院,其間有救護員提供協助。
有消息指,當晚警方三輛小巴高速駛向人群造成人踩人事件,郭嘉銓對此否認,指出警方對比駕駛小巴時間,與碧街有人受傷位置及時間,發現時、地不一,當時警方的巴士於豉油街行駛,與碧街有人受傷時間相差45分鐘,兩地點亦完全無關係,有人跌倒時警方亦無阻繞任何救援工作。郭指警方目標只是想拘捕不斷投擲汽油彈的暴徒。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再一次表示駕駛快速不等如不安全(Drive fast doesn’t mean unsafe),他指行動屬警方的策略性手法,目的是為處理嚴重罪惡。他指當時有數千人於街上聚集,做成的破壞及使用極度暴力影響公共安全,他指當時警方車輛有警車聲及響號,警告有關人士離開,並指警員行動原因及手法是根據訓練及有相關資歷,而於行動後警方亦會進行評估。
此外,有網片拍到,當晚在油麻地,有警員將一名已被壓在地上、沒有反抗的人士,用警棍連打七下。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回應有關事件時指,當刻示威者投擲逾300個汽油彈,警方要快速採取拘捕,當時拘捕了213人,但仍有逾千人向警投雜物,需要快速及完全制服他們,「你哋所講嘅完全被制服,同我哋所講嘅完全被制服好多時有分別,係咪佢訓咗喺到等於完全被制服呢?要上膠索帶才算完全制服」。他指,有關事件警方已收到投訴,相關警員因也有受傷,所以正放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