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遊行】雷生春堂外遺懷疑爆炸品 EOD遙控拆彈車即場引爆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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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九龍區多處爆發反修例衝突,荔枝角道「雷生春堂」外更發現可疑爆炸品,警方到場後疏散現場人士,爆炸品處理科(EOD)人員奉召到場,認一個有電線外露的紙皮箱,懷疑是爆炸品,於是出動遙控拆彈機械人即場引爆。警方強調,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引爆炸彈,無論是否對其他人或財產造成實際傷害,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下午約5時許,大量示威者在荔枝角道一帶聚集,他們在馬路築路障,及破壞一間工商銀行分行,打爆玻璃及毀壞櫃員機。
紙皮箱電線外露
防暴警趕至將示威者驅散期間,在塘尾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雷生春堂外附近,發現一個有電線外露的紙皮箱,懷疑是爆炸品。警方隨即疏散人群,並拉起逾十多米的防線,馬路上的私家車及巴士停在遠處,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到場,並出動遙控拆彈機械人,將可疑物品即場引爆。
引爆一刻傳來巨響,震耳欲聾,記者站在遠處都感受到地面震動,未幾,一名全副裝備的EOD人員手持電筒,照射引爆位置及檢查雜物,在確認安全後由探員檢取爆炸殘駭,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表示,案件亦在調查中,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4條,任何人非法及惡意製造或管有任何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均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而根據第53條,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引爆炸彈,無論是否對其他人或財產造成實際傷害,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