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遊行】警大埔截的士及七人車 兩男涉運42枝汽油彈被捕

撰文:王譯揚 曾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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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今日九龍區多處都爆發示威。警方根據線報,在大埔截查可疑車輛時,在一輛的士及七人車內檢獲大批武器,當中包括42支懷疑汽油彈、兩支火槍、16罐油漆、5支松節水、大量口罩、膠手套、生理鹽水、3部對講機及1盒車軚釘等,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兩名男子,警方表示,不排除被捕人利用的士掩人耳目,運載武器到示威區分發,進行大肆破壞。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鍾麗詒表示,警方較早前接獲線報,指有人運載大量汽油彈及油漆彈作非法用途,今日中午12時半至下午2時半,警方於大埔露輝路向汀角路方向分別截查一輛的士及一輛七人私家車,分別於車尾箱發現大量武器,包括42支懷疑汽油彈、兩支火槍、16罐油漆、5支松節水、大量口罩、膠手套、生理鹽水、3部對講機及1盒車軚釘。警方即場拘捕兩名男子,分別姓曾(31歲)及張(34歲),其中一人報稱的士司機,一人為電腦從業員,兩人現正扣留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不排除運往示威區分發

警方指出,發現有人號召今日到九龍多處聚集及大肆破壞,不排除被捕人利用的士及私家車掩人耳目,運載武器到示威區分發使用,進行破壞,警方會循不同方向調查武器來源、背後有否組織策劃等。警方又指,過去四個月,暴徒多次使用汽油彈縱火,針對港鐵、銀行、警員及警署,造成不同程度身體嚴重受傷和財產損失,警方會考慮用更嚴重的罪名,如刑事罪行條例62條,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十年,如被捕人士涉及縱火,更可囚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