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機場】防暴警凌晨入大埔富雅花園搜捕 業主不滿門柄遭撞斷
昨日(7日)機場示威活動演變成多區衝突事件,其中在大埔墟站的人鏈活動,因突然有警員出現,引發在場示威者不滿,逾200名示威者增援,有部分示威者破壞港鐵站內的閘機,觸發防暴警員驅散,有15歲少年被多名警員揮棍打傷頭部,血流如注,防暴警員在附近一帶進行搜捕。至今日凌晨2時許,約30名防暴警察突然跑進毗鄰大埔墟港鐵站的私人屋苑富雅花園,多名業主走到防暴警察前,抗議警察走入私人地方搜捕,惟仍有兩名防暴警員走入第三座,更沿樓梯登上三樓搜索,引發居民與警方理論。有業主不滿防暴警闖入屋苑時弄毀地下大門把手,現場警方則強調「警方有權執法」。
根據傳媒拍攝的片段所見,約30名防暴警察跑進私人屋苑富雅花園進行搜捕,遭多名業主阻止,防暴警則向他們揮動警棍。有男居民被警員截查身分證,引起多名居民不滿,有一名年約五旬的男居民更下跪,要求警方收隊,離開屋苑範圍,其中兩名防暴警員衝入第三座大廈,女保安阻截不果,二人沿樓梯跑到三樓住宅電梯大堂以電筒搜索,但並無任何發現,二人遂下樓,至地下大堂時,有多名男居民投訴防暴警員闖入大廈時撞斷大門把手,雙方在門外理論,情緒激動,其中一名防暴警員則回應指警方有權執法,其後向居民展示其警員編號。據了解,有街坊不滿經民聯大埔區議員羅曉楓沒有提供協助,他其後抵達富雅花園了解,惟街坊不滿,紛紛指罵羅。
居民不滿警方行為 主動慰問涉事女保安
富雅花園居民溫女士坦言,對凌晨有警員擅自闖入私人屋苑執法感到不滿,「仲要整爛度門,好過份」,她認為警方的責任是保護市民,惟此舉顯示警方有濫權之嫌。她認為管理處應阻止警方進入屋苑範圍,並會就此事同管理處反映。另一名居民吳先生亦不同意警方擅闖私人屋苑的行為,「我覺得保安公司已經盡咗力,之前搞大埔遊行已經貼出告示,話呢度係私人屋苑,除非獲授權,如果唔係警方唔可以隨便入內執法」,他直指不能擅闖私人地方「係常識嚟,警方冇理由唔知」,他事後亦主動慰問涉事的女保安。至於富雅花園管理處今日沒有開放,並有封條圍封。
根據《警隊條例》第50(3)及(4)條,警務人員可在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進入私人地方搜查。
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今日凌晨約兩時,人員在大埔達運道執行職務期間,一名男子懷疑向人員投擲玻璃樽和石塊後,隨即向一私人屋苑範圍逃去,人員遂展開追截,惟搜索後不果。
十年前警方元朗村屋「爆錯門」 毆打一對兄弟
2009年8月26日,有毒品調查科探員在元朗一項搜查行動中,疑收錯風及爆錯門,闖入馬田村六間民居,更在其中一單位內,涉嫌向一對分別24歲及19歲姓黃的兄弟毒打5分鐘逼供,其中兄長更一度失去兩成聽力,最後警方卻一無所獲,此舉引發半百村民包圍,斥探員濫用暴力,又無表露身分出示搜查令。當時經該村村長介入後,探員始出示搜查令,村民揚言要追討責任。事後有投訴警察課人員到事主寓所調查,惟對執法過程、爆門是否合理及搜查令問題一概無正面回應。
2016年,有油漆工在佔領運動的旺角清場期間,遭警方動武致傷而成功向警方索償近19萬元,而根據政府資料,該個財政年度中,律政司已代表警方就市民的民事索償,共賠償約150.2萬元,比上個年度增約68%。
2010年至2015年 民事索償警隊達672萬元
律政司在2010至2015年共代表警方處理432宗民事訴訟案件,有關的案件是涉及警務處處長或警員因執行職務而招致的民事索償。根據律政司的回覆,這五年這些案件的訴訟費用共為222萬元,賠償金額為672萬,另外有131宗索償仍在處理當中。
梁繼昌議員於2015至2016年度的財委會開支預算會議上,向保安局查詢上述民事訴訟案件的類型及分項數字及涉事的警務人員有否因其在案件中的行為而被人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或刑事檢控;以及警方有否就警隊的行動進行檢討,避免警方的行動對市民構成侵權及招至民事索償;獲回覆指,當局沒有民事訴訟案件的相關統計紀錄,也沒有統計涉事警務人員有否因其在案件中的行為而被投訴,或遭刑事檢控。而警隊會不時檢討行動,從而作出適當的跟進,務求令行動更有效率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