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馬鞍山警車涉撞人不顧而去 傷者入院被警指欠交罰款
昨晚(22日)馬鞍山新港城門外有人於連儂牆爭執,警方到場處理後被在場市民質疑沒有執法,警員著一名男子抄下警車車牌及警員編號,但警車突然駛走,懷疑撞倒男子後不顧而去。事主梁先生受傷倒地入院觀察,出院時被警方通知,原來自己因違反交通標誌被法庭票控及通緝,需要馬上到警署辦理保釋手續,事主向區議員麥潤培求助。麥議員到達醫院後,警員又稱不用事主去警署,並稱:「依家有優惠,你哋唔洗去警署報到,呢到直接交罰款就可以。」梁先生情緒激動哭訴:「從來無諗過香港會變成咁,香港係咪要咁樣發展?我哋之後點生存?」
警讓抄車牌突開車
事主梁先生及目擊者於沙田區區議員麥潤培陪同下,交代事發經過。麥潤培表示,昨晚10時許馬鞍山新港城門外,有兩名內地女子與兩年輕人有言語衝突,其後有兩輛警車、共6至7名警員到場,將所有人帶往一保安室調查事件並落口供。約半小時後,警方表示完成處理案件收隊,但在場市民質疑警方沒有任何跟進行動,因兩名內地女子曾襲擊兩年輕人,在場市民向警方查詢,但未獲回應,有警員向梁先生稱,可抄下警車車牌及警員編號,當梁先生正抄下警車車牌時,該輛警車突然駛離,「嘭」一聲撞倒自己,自己的背囊內身份證被撞爛,當時開車的警員馬上停車,下車查看情況,其後一名警長著該名警員上車,眾人之後上車離開。
警員:點啊!依家係咪撞到你先?
目擊事發經過的Ronny指,自己當時正跑步,途經新港城,由於人太多需要停下來,當時聽到一名警員稱:「你哋有乜事就報警啦!」,大感詫異,認為對方處理手法不合理,於是繼續停留觀察情況,之後警員陸續上車,聽到梁生應警員要求抄車牌及警員編號,當全部警員上車後,對方竟突然開車,當時梁生與警車不足半米,因此警車一開車就踫撞到梁生。其後有數名警員下車,駕車的警員向梁生大聲稱:「點啊!依家係咪撞到你先?」梁生與在場街坊一同稱:「係啊!你梗係撞到啦!」警員在旁商討一會後便上車離開,未有了解發生甚麼事或處理梁生傷勢。Ronny質疑:「點解身為警員,揸車撞到人,撞完之後開車走?」
警員:依家有優惠,你哋唔洗去警署報到
梁生即場就交通意外報警,其後留醫觀察,醫生指其背部肌肉受傷。當他進入醫院後,整晚被20至30名警員疲勞式轟炸,要求他落口供,梁先生表明要先律師到場才落口供,但警員不斷到醫院尋找梁先生,梁先生於是向麥潤培尋求協助。
至今日梁先生準備離開醫院時,突然被警方告知,8月中法庭曾向他發出逮捕令,指他欠法庭交通罰款1540元,需要他馬上到警署進行保釋手續、協助調查,麥議員到達醫院後,警員又稱不用事主去警署,對方稱:「𠵱家有優惠,你哋唔洗去警署報到,呢到直接交罰款就可以」然後有保釋紙讓梁生簽,著他9月11日上庭,麥議員認為警方漠視傷者人權,現時警民關係惡劣,質疑警方是否想乘機帶市民到警署,嚴刑拷問其他事情。
梁生表示,事前完全沒有收過法庭通知自己違反交通規例,而自己亦從沒有駕駛過告票上所寫車牌的車。梁先生情緒激動哭訴:「從來無諗過香港會變成咁,香港係咪要咁樣發展?我哋之後點生存?」他稱現時與女友都非常擔心被秋後算賬。
警:傷者走到警車車頭 懷疑曾發生碰撞
警方表示,8月22日深夜11時14分,一名17歲少年與其18歲女朋友,在馬鞍山鞍祿街近一避車處,據報因為身體碰撞問題,與一名33歲內地女子發生爭執。警方到場調查後,相信不涉刑事成份,將案件列作「糾紛」處理。
當警車準備駛走時,懷疑撞到一名姓梁(35歲)男子,人員遂下車了解,當時梁男情緒激動,而人員評估現場情況後,當刻認為警車沒有撞到梁男,於是駛離。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人員,其後翻查行車記錄儀及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警車準備開車時,梁男走到警車車頭,警車懷疑曾與他發生碰撞。其後,梁男報稱背痛,清醒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