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芳站外遭多人持鐵棍狂毆 18歲少年手背受傷

葵芳站外遭多人持鐵棍狂毆 18歲少年手背受傷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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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名市民昨晚包圍葵芳站車站控制室,要求港鐵就811警方向站內施放催淚彈後的處理手法作交代。同晚,一名18歲姓劉少年在葵芳站對開,懷疑被3至5名男子以鐵棍襲擊,狂徒得手後逃去,少年到荃灣仁濟醫院求醫,遇襲動機不明。

傷者的父親其後於今日凌晨1時許,在醫院報案。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交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少年手及背中棍受傷,幸仍清醒,於仁濟醫院治理。警方稱,涉案的3至5名男子,案發時身穿黑色上衣及戴口罩。

童黨輪流摑女生15巴 女被告稱第一次憤怒下打人 官稱一次亦嚴重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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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黨涉嫌在後樓梯用粗口辱罵一名女生,多人並輪流掌摑該女生15巴,事後相關的影片在網上瘋傳,其中一名涉案的22歲女子,早前承認襲擊罪,求情稱已無吸毒5年,今次是第一次因憤怒而與人打鬥,案件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對女被告聲稱已5年無碰毒品的說法有所保留,又指即使是第一次打人亦很嚴重,監禁式無可避免,把案件押後至5月8日判刑,以索取戒毒所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女被告湯佩凝(22歲,無業)被控於2024年8月1日至31日之間,確實日期不詳,在旺角金雞廣場18樓後樓梯與其他不知名的人襲擊一名女子,因而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

其中一名戴口罩女生舉起拳頭,疑似想舉中指笑罵同黨。(網上影片截圖)
女被告湯佩凝在西九龍法院求情稱是第一次因憤怒而打人。

辯方指第一次因憤怒而打鬥

辯方指出,此為湯第一次因憤怒而與人打鬥,惟李官稱「一次都好嚴重」,此案屬連群結黨的欺凌事件,監禁式的刑罰是無可避免。

5年無吸毒應不怕取戒毒所報告

李官續引述背景報告指出,湯聲稱15歲起接觸毒品,但18歲後已戒毒,至今5年都已沒有吸毒,惟他對湯的說法有保留,望索取戒毒所報告後再判刑。辯方指出,湯已還押1.5個月,望法庭可盡早處理,不用索取戒毒報告,令她可早日陪伴外婆,惟李官稱既然湯聲稱過去5年無吸毒,相信她絕對不會害怕索取戒毒所報告,遂把案件押後至5月8日判刑。

指事主指她與其他人有路

案情指,湯與其他被告與受害人發生爭執,因此她摑了受害人一巴掌。在警誡下,湯稱:「條女唱我同第2條仔有路,所以我先打佢一巴。」

3名女被告已判更生中心

同案另外5名被告:黃樂謙(18歲,無業)、袁珮儀(女,18歲,無業)、岑姓被告(女,15歲,學生)、陳姓被告(女,17歲,無業)及周姓被告(女,16歲,學生);3名女被告被判入更生中心,18歲男被告則因涉毒品問題,須索取戒毒中心報告,案件押後至5月8日判刑;周姓女被告將於5月21日答辯。

案件編號:WKCC151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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