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集會】美製「惹火」催淚彈登場 彈殼寫明不准直接向人射擊
728集會最終變成街頭衝突,警方多次於中上環發放催淚彈、膠橡子彈驅散人群,一下又一下的槍聲,令現場迅速硝煙彌漫,事件中共有49人被捕,16人受傷送院,根據醫管局數字,仍有12人留醫。
衝突過後,現場遺下大量警方於衝突期間用於驅散人群的武器,記者發現,有催淚彈殼及橡膠子彈殼印有「不准直接射擊他人」的字句,而兩種產品都是由美國生產商製造。
728集會最終變成街頭衝突,事件中共有49人被捕,16人受傷送院,根據醫管局數字,仍有12人留醫,包括8男4女,全部情況穩定,留醫瑪麗醫院。
衝突過後,街頭遺下一堆雜物,散落於路邊的路牌、垃圾桶,馬路上遺下的衝突期間使用的武器,如橡膠子彈殼、催淚彈殼等。滿目瘡痍的上環一帶,路邊有一發膠子彈殼,印有「MP-4-R3 Hard Rubber Baton Projectile」、「Solid Rubber Batons(3)」等字眼。而在7月27日「光復元朗」的衝突現場,亦有同款橡膠子彈殘骸遺下。彈殼上寫明不准在短距離內直接向主體射擊(DO NOT FIRE DIRECTLY AT SUBJECTS AT CLOSE RANGES)。
橡膠子彈廠方警告:近距離射擊可致命
綜合於現場找到的橡膠子彈殼,相信由美國製造,因彈殼所見到的「NonLethal Technologies」為美國賓夕凡尼亞州一間公司。根據該公司就「MP-4-R3 Hard Rubber Baton Projectile」橡膠子彈的介紹,該產品可用於遠距離驅散人群之用,而每一顆子彈含有3個膠質彈丸。另外,公司亦於產品介紹警告指,若近距離射擊他人或會造成嚴重受傷、甚至死亡。(Serious injury or death may occur if fired directly at subjects at very close ranges)
生產商簡介:產品使用時或會起火
另外,昨日及前日的衝突中,警方均有發放催淚彈,現場發現發射的催淚彈有兩種,一種為由法德魯槍射出的催淚彈,彈殼印有「CS MULTI SMOKE 5 PROJECTILES」,內有五個彈頭。彈殼上的警告字句寫明該催淚彈只可用於室外(Use only outdoor),且不准直接射擊他人(Do Not fire directly at persons)。而根據生產商「NonLethal Technologies」的介紹,產品使用時或會起火,只可於室外使用;不准直接向人射擊,否則或會造成嚴重受傷、甚至死亡。(Do not fire directly at personnel, or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may occur.)。
另外,現場亦遺下手擲式催淚彈殼,相信為「Gren Hand Burst Irrt- A.Riot- N225」呈黑色狀,內有23粒細彈頭。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早亦於個人Facebook專頁就警方於元朗及上環時清場所用的武器出帖文,認為生產商已於產品上寫明不准直接向人射擊,「指引警告唔可以打到易燃物料或明火之上。但見警方上環及元朗鎮壓期間多次瞄準示威者發射,明顯違反相關武器指引。」
另外,黃之鋒又指,「MP-6M5-CS」型號的催淚彈指引提及會導致物件起火,亦不可以直接向人發射,否則可以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不過香港警察就喺元朗打中老人院簷蓬,喺上環打中永安招牌平台,明顯係草菅人命,忽視火警風險胡亂開槍。」
黃之鋒認為警方知法犯法,奉勸美國停止成為幫兇,傚法英國政府做法,停止出口人群管制裝備給香港警察。
鑑於近日警方多次於示威遊行中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等,而部分產品由美國公司出售,7月5日有人在白宮網站「We The People」發起聯署,要求美國停止向本港出口控制人群所用的武器,因警方濫用武器,近距離射擊示威者及記者。現時已有1萬3千多人聯署,於8月4日前仍雖然收集8萬6千個聯署,始達到10萬個聯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