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手記】催淚化學物質殘留現場 記者面部僵硬耳流膿液
一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被警方定性為「暴動」,以胡椒噴霧、150枚催淚彈、甚至發射橡膠子彈來驅趕示威者,然而,這些低殺傷力武器的影響,並不只是一時刺痛。在金鐘一帶的示威現場採訪過後,雖沒有被催淚彈及胡椒噴霧直接擊中,惟這些化學物質殘留在石壆、圍欄中,我不慎觸碰後再觸摸面部,其後引發嚴重皮膚過敏,除了出現紅腫、灼熱及痕癢外,右耳更流出膿液,過敏症狀蔓延全身,左邊面部更一度出現僵硬,需求診治理,令人擔心警方在驅散行動中,使用的化學武器對人體造成的遺害。
6月9日,民陣號稱百萬市民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在民陣宣布遊行結束後,有示威者發動留守行動,當晚11時,特區政府宣布將於12日如期二讀草案,引發部分示威者意圖佔領立法會大樓,警方一度向示威者噴射胡椒噴霧及胡椒水驅趕。由於當時多條道路封閉,我需將採訪車泊在灣仔君悅酒店外,再徒步走到立法會大樓採訪。雙方整晚激戰,我雖躲過被胡椒噴霧直接射中的命運,惟這些胡椒噴霧殘留在圍欄及牆壁上,在專注採訪下,我並沒有留意自己雙手曾經觸碰過這些位置,汗流浹背下,我多次以手抹去面上的汗珠。
觸碰沾上化學物的物件後 引發過敏炎症
至6月12日,大批人士響應網上發起罷工罷課,到政總草地「野餐」活動,清晨時分便在附近聚集,這些示威者突然衝出夏愨道及龍和道佔領,企圖阻止立法會二讀草案。槍聲、胡椒噴霧和催淚彈把晨曦掩蓋,整個金鐘及中環區瀰漫著刺激的氣味,鎮壓過程猶如戰場,地上、石壆上、鐵馬上、雨傘上,通通被塗上一層又一層的化學品。混亂過後,晚上我又如常到達金鐘一帶採訪,雙手觸碰到這些殘餘化學品後,又再如常抹去面上的汗水,當時皮膚已感到刺痛,我便以水沖洗,其後再到救護站以生理鹽水清洗多次,才得以舒緩。
右耳翌日仍感灼熱 流出膿液
沒想到,至翌日晚上,我的右耳開始感到灼熱,甚至有膿液流出,全身亦感到痕癢難當,四肢亦開始出現紅點,我感到這些灼熱和痕癢,在身體內一直擴散,我懷疑這些化學物質經皮膚滲入血液,並迅速蔓延。我沒有即時理會身體對化學品產生的反應,忍受兩日後,痛楚竟由右邊面頰蔓延至左邊面頰,我竟感到左邊面部完全僵硬!我非常擔心化學物會擴散至喉嚨部分,故昨日前往私家醫生求醫,醫生診斷為皮膚敏感,開出抗生素、消炎藥及止痕藥,亦有藥膏、潤膚膏以及一些溫和的清洗潤膚露給我治理。
接觸「中彈」攝錄機 引發嚴重皮膚過敏
這些嚴重皮膚過敏經歷,令我想起五年前佔領中環時,也發生相似情況。當時我在電視台任職,9月28日,有同事手持攝錄機採訪時,不幸被警方施發的催淚彈擊中,整部攝錄機均沾上催淚彈殘留的化學物質,同事下班後,我手持同一部攝錄機外出採訪,面部多次與攝錄機接觸,其後引發皮膚嚴重過敏、面部腫脹跡象,需求醫治理。
催淚彈及胡椒噴霧受《公約》約束 戰爭禁用
翻查資料,催淚彈及胡椒噴霧是受《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約束,禁止在戰爭使用的武器。胡椒噴霧的主要成分為辣椒油樹脂(Capsicum oleoresin)、防凍劑(即丙二醇, Propylene glycol)、苯甲醇(Benzyl alcohol)以及其他毒性不明的化學物質,《美國急救醫學期刊》曾於05年出版文章,指胡椒噴霧有機會造成永久性眼部傷害。
室內使用催淚劑 可致示威者窒息
至於催淚彈是一種以催淚性毒劑為有效載荷的彈藥,常用的催淚劑主要有CS gas、即鄰-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2-chlorobenzalmalononitrile)、CR、即二苯並[b,f][1,4]氧雜吖庚因(Dibenz[b,f][1,4]oxazepine)及辣椒素(Capsaicin),刺激毒劑一舨只稱作刺激劑,作用是刺激眼、鼻、喉及皮膚感覺神經末梢,能夠使人迅速出現流淚、流涕、眼痛、噴嚏、咳嗽、噁心、嘔吐、胸痛、頭痛以及皮膚灼痛等症狀,失去正常行為能力而妨礙其行動,施放後可快速及大範圍擴散,若在室內使用,催淚氣體將無法散去,導致示威者窒息。毒劑本身通常限於輕微的皮膚炎症,裸露皮膚接觸到CS可能會引起化學灼傷或誘發過敏性接觸性皮炎,如患有呼吸系統疾病如哮喘,尤其危險,當無防護下近距離被擊中,有機會將因角膜受損而永久失去視力。
示威者應評估自身身體狀況 警應盡量少用化學武器
所謂的低殺傷力武器,雖未必直接致命,惟引發的各種身體問題卻不容忽視,即使在急症室內,也未必所有醫護懂得處理因催淚彈或胡椒噴霧造成的不適,部分人以水清洗過後,亦未能得以舒緩。在此忠告示威者,在未知自己的身體狀況下,提防在示威中接觸到被灑上化學物質的物件或地方,警方在使用武器驅趕示威者時,亦應考慮到對市民的安全性,化學物質可免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