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擊無牌電動車 上水沙頭角拘兩男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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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聯同上水分區特遣隊人員,針對違法使用無牌電動車輛的情況,今日(4日)於上水及大埔一帶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拘捕兩名分別59歲及44歲男子,有關的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早上7時許,警員在沙頭角公路行人路上,發現一名59歲姓馮本地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單車,拘捕馮男。
此外,警方下午在上水天平路發現另一名44歲姓梁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梁男涉嫌無牌駕駛 、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單車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