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在派對房間與人打麻雀輸錢,覺一名17歲的贏錢少年「得戚」,事後折返房間,並趁贏錢少年睡在沙發時,用棍毆少年左眼至其眼球變形,他與一名朋友並拿走少年銀包內1萬2千元。倉務員與他的朋友,今(22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律師求情時透露,倉務員還柙期間在獄中受傷,希望判刑時會作考慮。法官陳慶偉指兩人犯案時仍年輕,把案押後至2月10日判刑,以候被告的背景報告。
被告趙俙迪(現19歲,倉務員)及溫知新(現17歲,學生),承認傷人及搶劫罪,指他們於2023年4月18日,在大角咀福昌工廠大廈某單位,搶劫成姓事主1.2萬元;並非法及惡意傷害成。翻查報道,2023年12月曾發生一宗懲教人員與數名囚犯,涉嫌在壁屋懲教所襲擊一名男性在囚人士,該案的事主與趙同名。
事主打牌贏了趙200元
案情指,事發當日凌晨姓成的17歲事主及2名被告等人在派對房間打麻雀,事主帶了約1.1萬元到場,打牌贏了約500元,另外贏了趙200元。趙和溫等人其後離開,事主等4人留在房間睡覺。
趙折返用棍毆事主3分鐘
約清晨6時,趙折返房間,用鐵棒毆打熟睡中的事主,事主感到左眼劇痛睡來,問趙為甚麼打他,但趙沒理會,打了約3分鐘才停手。事主回後意識時,發覺趙已離開,事主發現其銀包內的1.2萬元亦不見了。
溫曾用刀項事主朋友的頸
事主遇襲時,事主一名在房內睡覺的朋友被吵醒,溫用短刀架在事主朋友的頸項上,溫重複說:「對不起,有人指使我這樣做。」事主友人見趙用鐵棒毆打事主的頭至少10下,趙又拿走事主袋內的現金,之後趙溫兩人離去。另有目擊者聽到趙說:「有人指使我這樣做。」趙和溫事後逃到長洲,其後被捕。
趙被捕稱覺事主贏錢後得戚
趙在錄影會面稱,他不認識事主,事主打麻雀贏了他的錢並很「得戚」。趙輸光錢後回家,向溫提議折返取回事主的錢,溫同意。趙稱,他只用鐵棒打了事主1至2下,他見到溫用刀架住事主友人的頸項。
溫稱見趙與事主談判失敗
溫則稱,他見到趙與事主談判失敗,趙用棍毆事主3至4下,溫持刀恐嚇在場的人不要走。
事主左眼球被打至變形
醫療報告顯示,事主的左眼球變形,結膜下出血,動手術後仍然有視網膜及脈絡膜剝離,院方曾商議安裝人造眼。
趙還柙期間曾受嚴重傷害
辯方求情時透露,趙因本案在還柙期間,身體曾受到嚴重傷害,接受手術後康復進度良好,望法庭判刑時考慮。辯方另同意事主其中一隻眼可以說是盲了。
法官陳慶偉考慮到被告的年紀,先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HCCC 15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