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一姐劈炮】李寶蘭屬「頂更」? 前人員質疑:頂更怎會辭職
廉署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請辭事件至今仍未讓外界釋疑,廉政專員白韞六堅稱是自己決定,特首梁振英只是受知會。而廉署指李寶蘭過去一年署任安排屬「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即所謂「頂更」,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亦指,此類署任毋須其批准,由專員自行處理,令整件事看似合理。不過有前廉署人員提出三大疑點,包括李寶蘭若只是「頂更」,怎會辭職;專員又怎會公開強調李寶蘭的「頂更」表現不達標等,故期望白韞六向公眾交代更多。
特首梁振英在答問大會中,連番遭追問有關李寶蘭辭職事件,他回應時解釋,廉署人事問題是有制度規定,行政長官和廉政專員是完全根據制度處理,又指李寶蘭署任和取消署任安排,其背景、原因和誰負責做,廉政專員已公開解釋清楚,同時強調行政方面的署任,不需由特首批准,實質人事聘任才由特首批准。
而廉署接受查詢時回應指,李寶蘭過去一年是以「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出任執行處首長職位。有資深廉署人員指,行政署任主要是「頂更」安排,尤其是上司休假或到外地工作時。
前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出,過去曾有不少「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的例子,長達2年的行政署任亦曾出現,但他認為廉署在李寶蘭事件上未能完全釋疑,提出了三大質疑:
為何「行政署任」與工作能力拉上關係?
白韞六早前公開解釋,取消李寶蘭署任安排源於其署任表現未達職位要求,惟查錫我質疑,「行政署任」屬暫時頂替,一般而言跟其工作能力無特別關係,毋須特別點出原因。另外,如李寶蘭的工作能力確有大問題,不可能署任一年才發現,早已找其他人頂替。
李寶蘭被取消「行政署任」後的反應?
查錫我質疑,如李寶蘭早已清楚自身署任為「行政署任」方式,適時完成署任理應不會有太大反應,惟她卻即時提出請辭,反應之大,違反常理。
豐富經驗的李寶蘭因「升一級」即力有不逮?
查錫我指出,李寶蘭在廉署工作33年,她署任前的職位只是低一級的執行處處長,出任該職位亦有一段長時間,質疑白韞六為何當時看不出其能力有問題,直至李寶蘭署任高一級才發現,認為說服力不強。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工黨何秀蘭認為,廉署早不應以「行政署任」方式,讓李寶蘭署理執行處首長,指出前任首長黃世照的退休並不是突發事件,廉署有充足時間對外招聘及遴選新首長,惟一直以來,不見得署方在這方面有相關安排,直到現時事件發酵,廉署才以「行政署任」作解釋,令人質疑署方一年前相關安排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