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鬥案中案】警青衣工廈查打鬥 揭四人持假身份證打黑工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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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26日)2時許,青衣長達路青衣工業中心一工場位置,警方原接報指上址有人打架,人員到場後未有發現有人打鬥,惟調查期間於上址檢獲四張懷疑虛假身份證明文件,初步調查相信四名界乎30至40歲的男子,包括三名非華裔男子及一名內地男子,曾行使虛假身份證明文件申請工作,四人及後涉嫌行使虛假身份證明文件及違反逗留條件被捕,案件現時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偽造身份證明可監禁十年 聘黑工可罰35萬
根據《入境條例》第42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判處第5級罰款(即$50,000)及監禁2年。另外,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