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載客】警喬裝乘客打擊白牌車 客貨車男司機涉兩罪被捕

撰文: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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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擊白牌車活動,拘捕1名男司機。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今(24日)上午約10時,警方進行代號「進擊」的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執法行動。警員喬裝乘客及沒有攜帶任何貨物,登上一輛由一名60歲姓何本地男子駕駛的輕型貨車,由屯門青匯街前往港鐵粉嶺站,司機其後收取135元車資。當抵達目的地後,人員拘捕該名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三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輕型貨車只可以租用來運載貨物,載客取酬屬違法。輕型貨車司機如果違法可被刑事檢控,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當輕型貨車用作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警方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