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GOGOVAN】放蛇實測 三車兩無貨照載 跟車:你答有貨就得

撰文:邵沛琳 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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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GoGoVan昨在黃大仙龍翔道失控撞壆,一名女乘客被拋出車外慘死,警方正循客貨車有否載貨等方向調查。記者今早三度召車放蛇,在沒有貨物的情況下,有兩部貨Van照樣接載,車廂後座並無安全帶。有司機指,行業存有灰色地帶,很多人都會冒險非法載客。加上「載貨」沒有規限及定義,只要客人指有貨物跟車,司機就能接單,「我頭先問你有冇貨,你下次答有就得!」

香港01記者三度召車,當中兩次成功,不過兩車後座位置並無安全帶。(郭倩雯攝)
記者於透過手機應用程度召GOGOVAN,三次召車有兩次成功。(郭倩雯攝)

記者三度召車 兩車成功接單

記者今早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召GOGOVAN,由荃灣往沙田,車費為100元。記者上車後,發現後座乘客位置並無安全帶,全程需緊握扶手。司機指,GOGOVAN主要為自僱形式,沒有監管司機載客情況,但他強調自己主要載貨。該司機指,多數載客車沒有貼GOGOVAN貼紙,普遍透過網上登記,就可以自由載客,「以前埋站頭好易識到司機,𠵱家各自各用app接客!」

司機指無貨跟車「拒載客」

其後,記者再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召GOGOVAN,一名司機接單後致電,查詢該程車是否有貨物,記者回覆沒有。司機再查詢是否載貨,記者指只是載人。他遂指不能接單,「小姐你唔係車貨,我接唔到你呢張單,你搵過其他車喇!」GOGOVAN的應用程度有提及:「落單時代表你確認,有需要運送的貨物」。記者翻查GOGOVAN網站,列明車主必須購買有效的商用車輛保險,並會提醒司機避免只載客、不載貨。

GOGOVAN app有提及「落單時代表你確認有需要運送的貨物」。

GOGOVAN司機普遍為自僱

被拒載一次後,記者再成功召車,由九龍塘前往荃灣,車費為80元,同車有另一名司機男友人。該名GOGOVAN男司機表示,平日晚上相對多人召車,長途車收入相對可觀,而他主要接載熟客,「如果開工8至10小時,生意好都可以做到800元至1,000元,其實自僱人士就係咁!」

公司未有提供保險

談及入行困難,他指只要有手機應用程式及輕型貨車,就可以順利入行,手續非常簡單,只需上報車主及車牌,他指出行內普遍為全職的自僱人士。「當時我上台時就要先畀按金,GOGOVAN就會畀單簿同埋要我上一個鐘嘅堂,介紹下公司咁。上完堂拎埋公司貼紙就可以開工。」GOGOVAN公司未有提供保險,司機需要買第三者保險,「保險就要靠自己,要睇吓係咪全保,不過搞第三者保險就煩!」

「載貨」難定義 存有灰色地帶

對於昨晚的奪命車禍,該名GOGOVAN司機認為行業存有灰色地帶,很多人都會冒險非法載客,「其實有灰色地帶,之前睇過條片,話搬唔起就係貨物!」車內司機的男友人補充,很多貨物難以靠人手搬運,難以定義感否搬起,有時只是象徵式指有貨物,當有執法人員問話亦可解話。他笑言:「所以我頭先問你有冇貨,你下次答有就得,其實都好多冇貨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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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吊銷36輛白牌車 貨van佔五成半

本港白牌車問題日益嚴重,資料顯示,2015年至2017年間,共有36輛車因而被暫時吊銷牌照,當中20輛車為輕型貨車,佔整體逾五成半。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93條,任何人以未領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而提供載客取酬服務(俗稱白牌車服務),首次犯罪的暫時吊銷期為三個月,而就同一汽車其後再犯罪的暫時吊銷期為六個月。

GOGOVAN女乘客 拋出車外慘死

奪命GoGoVan在周五(4日)晚上八時許發生,一輛車身印有「GOGOVAN」字眼的客貨車,駛至黃大仙龍翔道與斧山道交界,懷疑失控自炒,撞向燈柱及石壆。車內女乘客被拋出車外,送院搶救後不治。肇事的28歲姓鄭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