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男職員連車帶貨失蹤 老闆報案 失155萬電腦及電話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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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午(13日)2時17分,一名35歲姓劉公司負責人指男職員連車帶貨失蹤!落馬洲區落馬洲路一公司負責人,報案指早前僱用一名男職員駕駛中型貨車運送一批貨物,其後未能聯絡該名男子,該男子駕駛的中型貨車及貨物亦消失無蹤。經初步點算,失物包括一批手提電腦及手提電話,總值約154.7萬港元。

警方其後於青衣區發現涉事中型貨車。經初步調查,案件列盜竊,交邊界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在去年8月曾發出通告予各大運輸公司組織,指曾有一名男子獲運輸公司聘用為貨車司機後,會隨即盜取車上貨物,然後逃去,警方提醒業界要小心上述犯罪手法。

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主席陳迪手指出,過往一年不曾聽過有同類事件,但認同兩宗案件犯案手法類似。他續指,應徵的司機如果立心不良,僱主無從得知,但公司聘請他後,可以向警方取「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確認司機犯罪背景。而且,貨主及運輸公司應為貨物購買保險,被人盜竊時可獲賠償,保障雙方利益。